加工
簡介
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價值的勞動,使之成為新的財產。對于加工物所有權的歸屬,《法國民法典》及《日本民法典》以加工物屬于材料所有人為原則;而在加工所增加的價值遠遠超過材料的價值時,才屬于加工人為例外(《法國民法典》第570條至第572條、《日本民法典》第246條)。而依《德國民法典》第950條的規(guī)定,加工于他人動產者,以由加工人取得加工物所有權為原則;在加工的價值顯然少于材料的價值時,由材料所有人取得加工物所有權為例外。我國司法實踐的一般做法是,加工物的所有權原則上歸原物的所有人,并給加工人以補償。但是當加工增加的價值大于材料的價值時,加工物可以歸加工人所有,但應當給原物的所有人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