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共有
簡介
準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一般地說,現代各國物權法中關于共有的規定,是專門對所有權的共有狀態而言的。但在實際生活中,還存在著大量對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如兩個以上的人共同擁有他物權、知識產權、債權。因而各國物權法除規定了共有制度之外,大都設有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準共有的有關規定。
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在形成準共有時,究竟應當適用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的規定,應當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數人基于某種共同關系而共有一財產權時,應準用共同共有的有關規定,其他則應準用按份共有的有關規定。
準共有的標的只限于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人身權(包括人格權、身份權)不可以作為準共有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