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
簡介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有益經驗。目前北京、上海、深圳、青島等城市為引進人才,都相繼出臺了工作居住證制度。持有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2010年1月1日起,廣東省將全面采用“居住證”來取代“暫住證”,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流動人口將享受多項公共服務,符合一定條件的還可以實現子女入學和申請常住戶口。
《條例》規定,流動人口享有下列權益和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辦理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除了享有上述權益和公共服務外,還享有下列權益和公共服務: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在居住地辦理出入港澳地區的商務簽注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
首先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皶鹤 闭撸櫭剂x“暫時居住”也,這就在時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種種,顯然不合于統一市場的客觀要求。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于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后,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