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
簡介
行政復議定義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行政復議當事人
復議申請人是指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請求復議機關重新審議,變更或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復議被申請人是指與復議申請人處于相對的法律地位,其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因復議申請人認為侵犯自己合法權益而依法向復議機關申請復議的行政機關。
行政復議不受理的事項:
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
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其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