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乙肝五項檢查
簡介

春節前夕,衛生部、教育部和人保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0日內,對當地現行的有關入學、就業體檢的相關政策完成廢止或修改工作,違規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分。國家有關部門這一人性化的舉措,無疑是對我國1.2億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一次大解放。
昨天,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收到來自教育部、衛生部的正式文件。文件中明確規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現在取消這一規定;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苷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現在也取消這一檢測。不過,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
對于入學取消檢查乙肝五項的這一重大舉措,無疑是廣大乙肝攜帶者的福音,更加體現了中國在保障公民平等升學和就業的征途中又取得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