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類型
簡介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仲裁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一)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
根據仲裁當事人、所發生糾紛提交仲裁的法律關系等要素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為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國內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國內民商事糾紛的仲裁;涉外仲裁則是指涉及外國或外法域的民商事糾紛的仲裁。
(二)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
根據是否在常設的專門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可以劃分為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機構仲裁是指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給約定的某一常設仲裁機構所進行的仲裁。臨時仲裁是指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給由雙方當事人選擇的仲裁員臨時組成的仲裁庭所進行的仲裁。
(三)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根據仲裁裁決所依據的實體規范的不同,仲裁可以劃分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據一定的實體法律規范對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糾紛進行審理和裁決。友好仲裁亦稱友誼仲裁、依原則仲裁,是指依據當事人的授權,仲裁庭不依據嚴格的法律規范,而是以公平的標準和商業慣例作出對當事人有約束力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