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
簡介
(一)認證的概念
所謂認證,是指法庭對經過質證或者當事人在證據交換中認可的各種證據材料作出審查判斷,確認其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認證的目的是確認證據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正確認定案件事實的前提和基礎。認證的具體內容是對作為認證對象的證據資料是否具有證明力及證明力大小進行審查確認。
(二)認證的基本要求
認證的正確與否關系到公正裁判與否的重大問題。認證雖然是審判人員的判斷,但這種判斷并不是主觀隨意的,必須遵循其基本要求和原則性規范。認證的基本要求和原則性規范是: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依據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沒有遵循這些要求的認證都將是錯誤的和違法的認證,對證據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有無的認定就是無效的。
為了保證認證的程序正義性,法庭應當公開證據認定的理由和結果。當事人對認證理由一和結果有異議的,也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的意見。應當服從法庭對證據的最終認定。
(三)認證的方法,
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審核認定:(1)證據是否是原件、原物,復印件、復制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3)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4)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5)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系。
審判人員對案件的全部證據,應當從各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程度、各證據之間的聯系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