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第一審程序
簡介
一、第一審程序的概念
第一審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自訴人提起自訴的案件進行初次審判時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依據起訴主體的不同,第1審刑事案件可劃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是指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自訴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二、第一審程序的分類
第一審程序可以劃分為第一審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兩大類。其中,第一審普通程序包括本章第二節“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和本章第三節“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序”的內容。而簡易程序則是簡化的第一審程序,適用于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符合法定條件的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這是本章第四節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