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業務
主要指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購買有價證券,追求買賣差價的活動。投資業務可分為政府證券投資和企業證券投資兩種類型。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我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以利于銀行資金的運作安全。
主要指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購買有價證券,追求買賣差價的活動。投資業務可分為政府證券投資和企業證券投資兩種類型。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我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以利于銀行資金的運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