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制度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簡稱,QFII機制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制度。
QFII制度原理
QFII制度的實質是一種有創意的資本管制。在這一機制下,任何打算投資境內資本市場的人士必須分別通過合格機構進行證券買賣,以便政府進行外匯監管和宏觀調控,目的是減少資本流動尤其是短期"游資"對國內經濟和證券市場的沖擊。而通過QFII制度,管理層可以對外資進入進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導,使之與本國的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發展相適應,控制外來資本對本國經濟獨立性的影響,抑制境外投機性游資對本國經濟的沖擊,推動資本市場國際化,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我國QFII制度的特點
一是引入QFII制度的跨越式發展,一步到位。按照國際上的一般經驗,資本市場的開放要經過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可以是先設立“海外基金”(臺灣的模式)或者“開放型國際信托基金”(韓國模式);而這一階段臺灣用了7年,韓國也用了11年。我國則是繞過第一階段,一步到位,其后發優勢不可估量。
二是QFII準入的主體范圍擴大、要求提高。新興資本市場的國家和地區為了加大監管和控制的力度,普遍以列舉的方式明確規定了何種類型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進入本國或本地區,此外,對QFII的注冊資金數額、財務狀況、經營期限等等有較為嚴格的要求。與此相反,我國對QFII主體范圍的認定比較寬泛,而且賦予了境外投資者更多的自主權。然而,我國從保障國內證券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出發,對注冊資金數額、財務狀況、經營期限等指標的要求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三是人民幣升值迅速,QFII聞風而動,QFII的額度驟增60億美元,QFII當仁不讓地成為A股市場最有想法、最有資金實力的做多的主力部隊,下一階段瞄準QFII必然增倉的品種是捕捉底部黑馬的必然選擇。QFII正成為推動A股市場發展的一只重要力量。來自2007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會議上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末,52家QFII持有A股的總市值已經達到971億元,占滬深兩市2006年末流通總市值的比例達到3.88%,一躍成為A股市場僅次于基金的第二大機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