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財產
虛擬財產是指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絡游戲、電子郵件、網絡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
虛擬財產一般意義
近年來,與網絡技術息息相關的“虛擬財產”一詞,被賦予各種不同的解釋。筆者認為,對虛擬財產概念的界定,必須立足于對“虛擬”的界定以及“財產”的內涵,并反映虛擬財產的共同屬性。考察存儲、傳輸于網絡空間的“文明成果”,我們發現,可以稱之為“虛擬財產”的事物,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存在于網絡環境或網絡空間中。所謂網絡,即“將相關信息設備經由一定方式的軟硬件連接,達到信息資源分享、資源共享的目的”。
①網絡空間從基礎上講是技術的,即“用比特——0-1數字方式去代碼(表達和構成)事物以及事物之間的關系,從而形成一個獨立于現實世界又具有實在性的數字化的社會空間。”
②但網絡空間又與現實的物理空間有著明顯的共生關系,是現實物理空間的延續。而“虛擬財產”就是儲存于各種網絡設備、并在網絡空間中傳輸的各類信息的載體,其外在形式為文字、數字、聲音、圖形、圖像等。虛擬財產雖然存在于特定的網絡空間,但它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虛幻、假象的。
2、以數字化的形式來模擬現實事物。“虛擬財產”實質上是借助于計算機這種媒介表現出來的數據組合,但這種數據組合的特點是:一方面必須具有視覺效果,是從視覺上可以感覺到的某種事物,無論是視覺上表現為“物”、“人”或是文字、圖形;另一方面,這種視覺感覺到的事物如同現實環境中的真實事物,是對現實世界真實事物及其發展變化過程的模擬和逼真再現。這種模擬不同于復制,現實中并不存在與之一一對應的被復制或被影射的對象。③
3、具有相對獨立性。相對獨立是指虛擬財產具有獨立于其他網絡資源或現實財產的價值。虛擬財產既區別于網絡供應商提供的運行環境,也與其他網絡用戶的資源相區別,具有排他性。這正是虛擬財產交易產生的前提。同時,虛擬財產還必須有獨立于現實財產的價值。不具獨立價值的數字形態財產往往只是現實財產的一種表現形式。以電子貨幣為例,電子貨幣也有數字化的表現形式,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通過網絡實現支付功能,但電子貨幣必須以現實貨幣為基礎,不具有獨立于現實貨幣的價值,因此,電子貨幣就不是本文所界定的虛擬財產。
4、可以獨占享有的。虛擬財產在某一特定領域具有獨占性。如網絡是沒有疆界無法獨占的,但儲存于網絡中的數據、信息卻是可以獨占享有的,這些數據、信息便屬于本文所界定的虛擬財產。
基于上述對“虛擬財產”特征的理解,本文認為,一般意義的虛擬財產或廣義的虛擬財產是指:在網絡環境下,模擬現實事物,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的、既相對獨立又具獨占性的信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