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
專利代理是指專利代理機構以受委托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的范圍內,辦理專利申請或其他專利事務。專利代理機構承辦如下業務:(1)為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提供有關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等方面的咨詢,提出必要的意見或建議;(2)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申請專利、請求實質審查或專利復審等有關事務;(3)請求有關撤銷專利權或宣告專利權無效的事務;(4)辦理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專利實施許可等有關事務;(5)接受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專利顧問;(6)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涉外專利事務是專門專利代理機構從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時,應當委托中國國務院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將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首先向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并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委托國務院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