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是指人們依法對應用于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創造發明和顯著標記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區和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
工業產權是知識產權的組成部分。知識產權通常包括工業產權和著作權。
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貨源標記、廠商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等等。在我國工業產權一般就是指商標權和專利權。
工業產權的特征:
工業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利。作為一種權利,工業產權由法律規定并由國家專門機關確認;作為一種財產權利,工業產權具有價值性、可轉讓性;作為一種無形財產權,工業產權與有形財產權相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專有性。工業產權的專有性,也稱獨占性、壟斷性,是指工業產權只能由權利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享有,而排除他人享有同樣權利的可能性。非經權利人許可或法律強制許可,他人不得行使;否則,即構成侵權行為,應受到法律制裁。
地域性。工業產權的地域性是指工業產權的空間限制。工業產權屬于無形財產,一個國家的專利法、商標法所保護的工業產權,除在一定情況下使用保護工業產權的國際公約以外,只在該國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不發生法律效力。
時間性。工業產權的時間性是指工業產權的時間限制。工業產權的先進性隨時間推移而逐漸失去,因而法律賦予權利人的專有權利也應是有期限的,否則就會阻礙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