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概念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征收的一種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于1994年1月28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個人所得稅的特點:1、實行分類征收;2、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并用;3、費用扣除額較寬;4、計算簡便;5、采用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征收方法。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