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15條第1、2款規定,軟件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計算機軟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25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的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可以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得超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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