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以上人數組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在公司發展歷史上,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兩合公司之后產生較早的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可以在社會上廣泛籌資、股份可以自由轉讓、公司可以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經營方式和分權制衡機制以及股東有限責任等特點,特別適合于大型企業的經營,現今已成為十分重要的公司形式。我國公司法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最基本的公司形式之一予以調整。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以上人數組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在公司發展歷史上,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兩合公司之后產生較早的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可以在社會上廣泛籌資、股份可以自由轉讓、公司可以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經營方式和分權制衡機制以及股東有限責任等特點,特別適合于大型企業的經營,現今已成為十分重要的公司形式。我國公司法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最基本的公司形式之一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