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的定義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主要用于實行外匯管制國家的貨幣,從事國際貿易企業為規避匯率風險所衍生出來的金融手段。相對于本地銀行即可操作的普通遠期外匯交易,NDF一般只能由海外銀行承做。NDF的核心觀念在于交易雙方對某一匯率的預期不同。NDF為面對匯率風險的企業和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對沖及投資的渠道。
目前亞洲地區的人民幣、韓元、新臺幣等貨幣的非交割遠期交易相當活躍。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由銀行充當中介機構,供求雙方基于對匯率看法(或目的)的不同,簽訂非交割遠期交易合約,該合約確定遠期匯率,合約到期時只需將該匯率與實際匯率差額進行交割清算,結算的貨幣是自由兌換貨幣(一般為美元),無需對NDF的本金(受限制貨幣)進行交割。NDF的期限一般在數月至數年之間,主要交易品種是一年期和一年以下的品種,超過一年的合約一般交易不夠活躍。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 )是一種離岸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雙方基于對匯率的不同看法,簽訂非交割遠期交易合約,確定遠期匯率、期限和金額,合約到期時只需將遠期匯率與實際匯率的差額進行交割清算,與本金金額、實際收支毫無關聯。產品特點:針對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無需對本金進行交割。
NDF是柜臺交易的外匯衍生產品。NDF合同雙方交割時不是以基礎貨幣對交割,而是根據合同確定的遠期匯率與到期實際即期匯率之間的差額,以可自由兌換貨幣(一般為美元)進行凈額支付。NDF與可交割的外匯遠期也有所差異,因為NDF交易處于相應貨幣的管理當局的直接管轄范圍之外,其定價無需受國內利率的限制。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的差別在于,不用備有本金的收付,只要就到期日的市場匯率價格與合約協定價格的差價進行交割清算,本金實際上只是用于匯差的計算,無需實際收支,對未來現金流量不會造成影響。而遠期外匯交易到期后需現匯交割。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的發展
NDF交易從1996年左右開始出現,新加坡和香港人民幣NDF市場是亞洲最主要的離岸人民幣遠期交易市場,該市場的行情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于人民幣匯率變化的預期。人民幣NDF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是歐美等地的大銀行和投資機構,他們的客戶主要是在中國有大量人民幣收入的跨國公司,也包括總部設在香港的中國內地企業。人民幣NDF市場之所以出現是因為隨著中國的經濟發展,中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資本輸入國之一,數量眾多的跨國公司需要一種工具來規避人民幣的匯率風險,而中國內地又缺少真正意義上的外匯遠期市場。與人民幣的實際匯率相比,人民幣NDF報價波動較大。如1998年1月,香港人民幣一年期NDF溢價最高達17500點(相當于預期一年后人民幣兌美元貶值為9.75),而到2002年11月變為貼水380點。在1998年至2000年間,一年期人民幣 NDF報價震蕩劇烈,但總的趨勢是升水逐漸降低 (人民幣貶值預期減弱),貼水幅度逐漸增加。2005年5月31日,1年期不可交割遠期貼水為4420點(即預期1年后美元兌人民幣匯價為1:7.83,預計人民幣一年后大約會升值5.3%的幅度)。
在香港,國際熱錢往往直接買入遠期NDF,賭人民幣在1年內升值。由于NDF市場的交易量相比期貨和股票市場的規模要小得多,較少的買盤就能夠達到明顯的效果,因此國際游資往往通過拉高NDF的貼水水平來引發股票和期貨市場的聯動,從而達到獲利的目的。
交易活躍、規模巨大、不斷發展的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市場上,主要有(韓元、新臺幣、人民幣、印度盧比、印度尼西亞盧比和菲律賓比索)等六種亞洲貨幣進行交易。這些離岸市場是世界和亞洲外匯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資本管制的情況下平衡著市場的供需。對外國投資者來說,NDF市場提供了一種對持有的當地貨幣敞口進行套期保值的工具,或是一種離岸獲得當地貨幣頭寸的投機工具。非居民對亞洲NDF市場的利用部分反映了他們在進入國內遠期市場時所受到的限制。
NDF的套利公式
目前一些跨國集團公司可以利用在中國大陸質押人民幣借入美元同時在香港(境外)作NDF來進行套利,這種套利的公式為:
總利潤=境外NDF與即期匯率的差額+境內人民幣定期存款收益-境內外幣貸款利息支出-付匯手續費等小額費用
這樣企業就形成了境內公司虧損,境外公司盈利,總體盈利大于虧損的情況。按照目前NDF走勢,企業會有1-2%的盈利空間,這對于貿易公司來說收益豐厚,甚至比貿易盈利點數還要高,這樣操作前提就要求企業在大陸和香港同時設立公司。
NDF的意義
NDF最本質的方法就是一種遠期外匯交易,提前鎖定購匯或售匯的成本,來達到避險的目的。例如,某臺商在大陸建廠需要對外購買設備,它一般選擇在當地貸入美元進行融資,然后通過NDF買入遠期的美元,對沖人民幣升值的風險。再如,某QFII為了達到投機人民幣的目的,可以將美元結匯為人民幣,再用人民幣購買國債,如果人民幣值升值,QFII賺取兩重利潤,一是國債上漲帶來的價差收益;二是換回美元時得到的匯差收益。但這樣做會存在較大的利率風險,如果中國調高利率,那么會造成國債價格下跌,從而抵消人民幣升值的好處。為此,qfii再到NDF市場買入一個與所購國債數量、期限相當的人民幣外匯遠期合約,就可以較好的對沖利率風險。如果此時人民幣加息,那么會造成人民幣升值壓力加大,NDF市場人民幣匯率貼水擴大,通過反向對沖或提前交割等方式帶來NDF交易上的收益的增加,從而一定程度上對沖了人民幣加息的風險。
對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的管制
早在2006年的時候,國家外匯管理局就發布通告規定,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境內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外管局明確規定,遠期結售匯履約應以約定遠期交易價格的合約本金全額交割,不得進行差額交割。外管局認為我國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市場正處于發展初期,現階段外匯交易應以風險防范為主,不鼓勵利用衍生工具從事投機性交易。
雖然我國政府是明令禁止境內中資和外資企業從事NDF交易的,但是操作NDF交易并不涉及人民不和外匯的跨境流動,企業交給銀行的外匯擔保,無須匯到境外,只是作為這些銀行通知其境外分行進行NDF交易的一種憑證。賺取的利潤也只需存到境外銀行的帳戶中即可。因此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執行監控過程中的難度較大,實際上NDF受到的管制較小。因此仍然有不少企業利用了NDF進行套利。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
人民幣元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交易即是指人民幣對各種外匯的無本金遠期交易,交易雙方基于對匯率的不同看法,簽訂無本金交割的遠期交易合約,確定遠期匯率、期限和金額,合約到期時只需將預訂匯率與實際匯率的差額進行交割清算,與本金金額、實際收支無關聯。
差額交割的公式(以美元交易為例)為:
差額=美元本金×(X-R)/X。
其中:X為交割日前兩個工作日的美元/人民幣中間價,R即企業與銀行商定的的匯率。
雙方的損益在交割日以美元軋差交割結算。當X>R時,X-R差額值為正數,即銀行向企業支付相應金額的美元;當X<R時,X-R差額值為負數,即企業向銀行支付相應金額的美元。
2007年8月1日,半年期的NDF報價為:7.14/7.15。黃海造船有限公司辦理NDF業務,交易金額為32,000,000美元,期限為半年(交割日即為2008年2月1日),賣出價為USD1=RMB7.15。雙方簽訂合同(企業也需交納3%的保證金或占有授信額度),并約定以該價格作為半年后的交割價格。2008年1月30日,即NDF的匯率決定日(NDF的匯率決定日早于NDF的交割日2天),此時市場即期美元/人民幣的中間價為USD1=RMB7.20.套用NDF軋差公式,銀行應支付企業的美元金額為:32,000,000×(7.20-7.15)/7.20=222,222美元。2008年2月1日USD1=RMB7.19,此時,公司將收入32,000,000×7.19+222,222×7.19=231,667,776人民幣元。較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時收入230,080,000人民幣時,多收入1,597,776人民幣元。
人民幣NDF交易的主要作用是通過敘做該業務,企業可以鎖定匯率風險,固定成本和利潤,有時還可以利用其價格優勢與國內資金產品組合,取得額外的收益。
參考文獻
- ↑ 杜佳瑛.造般業外匯風險規避技術的應用——黃海造船有限公司實證分析(畢業論文).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