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
介紹
劉晏(718--780),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人,字士安。政績顯著,官至侍御史。唐肅宗時,先任度支郎中,兼侍御史,領江淮租庸事。后任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充度支、鑄錢、租庸等使。唐代宗時,為京兆尹、戶部侍郎,兼御史大夫,領度支、鹽鐵、轉運、鑄錢、租庸等使。不久,提任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身居宰相地位,仍領使職。廣德二年(764)貶為太子賓客,很快又進為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轉運、租庸、鹽鐵使。大歷時,先與戶部侍郎第五琦分管全國財賦,后與戶部侍郎韓晃分領關內、河東、山東、劍南道租庸、青苗使。升為尚書左仆射,重登宰相之位。唐德宗即位后,劉晏總領全國財賦。建中元年(780),因楊炎所陷被害,家中所抄財物唯書兩車,米麥數石而已。劉晏一生經歷了唐玄宗、肅宗、代宗、德宗四朝,長期擔任財務要職,管理財政達幾十年,效率高,成績大,被譽為“廣軍國之用,未嘗有搜求苛斂于民”的著名理財家。
概述
劉晏七歲舉“神童”,八歲時唐玄宗封泰山,因獻《頌》,授太子正字,據《東明縣志》記載,劉晏十歲那年,“一日玄宗御駕勤政樓,大張鼓樂百妓,羅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狀,瀛州方丈,令小兒持絳節出入歌舞”。這時劉晏被唐玄宗詔于樓中,“使貴妃施粉黛如巾櫛”,打扮停當,玄宗目視劉晏發問,“正字,正得幾字?”劉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此話一語雙關,不僅說出了“朋”字的字形結構特點,還寓意深刻地指出了朋黨相互勾結的時弊,真不愧是有風趣的字諫。接著貴妃又讓劉晏針對勤政樓下百戲爭新和王大娘頭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詩。劉晏應聲吟道:“ 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謂綺羅翻有力,尤自嫌輕更著人。”博得了唐玄宗、楊貴妃和嬪妃等人的一片贊頌。為此,唐玄宗賞賜了劉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領黃紋袍。
個人評價
劉晏治理財政的一個鮮明宗旨是:“其理財以愛民為先”,始終寓“廉”于理財治政之中,充分體現了廉政之道。在他主持財政之初,正是唐王朝盛極而衰之時,“天子驕于佚樂,而用不知節”,大地主官僚和地方藩鎮節度使也乘機逐利。而劉晏則廉潔奉公,不準手下人勒索百姓。他常巡回鄉里,體察民間疾苦,安撫百姓,盡力扶持農業生產。他說:“王者愛人,不在賜予,當使之耕織。”
劉晏特別強調賦稅持平,反對橫征暴斂,主張“常歲平斂之,荒年補救之,大率歲(大豐收年)增十之一。”根據不同年情調節賦稅,保證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緩和了社會矛盾。同時他又撥專款儲購谷物,“諸州米常儲三百萬余斛”,這樣不僅災害之年賑災濟貧有了可靠的保證,還可以利用倉儲之糧作為后盾,向市場投放商品糧,以防“谷賤傷農”、“谷貴傷民”。劉晏也是我國古代第一個運用經濟信息治理財政的專家。他把已有的“驛傳”(郵遞),稍加改造建立起情報網,傳遞經濟信息。有時,劉晏親自出巡,了解“四方貨殖低昂及其它利害”,通過這些準確的情報,掌握各地商業信息,作出切合實際的決策。
同時他又十分注意選賢任能,在選拔理財官時,他把官員按出身分為“士”和“吏”。他認為“士” ,“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能廉潔奉公;“吏”,長期為幕僚,諳熟政道,習慣于敷衍了事,“利重于名”,不適宜掌管錢財。因此在任用財政出納方面,“必委之以士”。這些觀點雖有點偏激,但從中可以窺見他的清明治吏之風。據說,劉晏因讒被貶之后,由他選拔的人才,“繼掌財賦”,循其法,政績斐然。
個人貢獻
劉晏少年時期十分勤學,少年時期才華橫溢、名噪當時。宋代王應麟在他的
從上可知,劉晏在負責國家財賦期間,把加強管理作為振興國家財政的主要手段。由于他對鹽鐵、漕運、賦稅、常平、和糴、貨幣的整頓和改革,使國家的財政收入有了明顯的增加。《資治通鑒》卷225載:劉晏代管鹽鐵專賣后,"法益精密,初歲入錢六十萬緡,末年所入逾十倍,而人不厭苦。大歷末,計一歲所入,總一千二百萬緡,而鹽利居其太半。"末年所入逾十倍,即600萬緡,占總收入的50%。國家大部分的財政費用全靠鹽利來支付。如《新唐書·食貨志》云:"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闈服御、軍餉,百官俸祿皆仰給焉。"可見鹽利對振興國家財政的作用之大。劉晏對漕運的管理成效也很顯著。整頓改革后,不僅使漕運暢通無阻,成功地完成了國家財政調撥的重任,"歲轉粟百一十萬石",保障了唐代政府財政命脈的正常運轉,而且還減少了浪費,節省了大批開支。《新唐書·食貨志四》載:劉晏管理漕運期間, "無升斗溺者","歲省十余萬緡"。和糴平準法通過加強管理后,"諸州米嘗儲三百萬斛"(《新唐書·劉晏傳》)。《新唐書·劉晏傳》評價說:"生人之本,食與貨而已,知所以取,人不怨;知所以予,人不乏。道御之而王,權用之而霸,古今一也。劉晏因平準法,斡山海,排商賈,制萬物低昂,常操天下贏資,以佐軍興。雖 兵數十年,斂不及民而用度足。唐中僨而振,晏有勞焉,可謂知取予矣。其經晏辟署者,皆用材顯,循其法,亦能富國云。"由此可知劉鹽管理財政的措施和方法是何等的重要,加強財政管理對振興國家財政是何等的重要。實踐證明,要振興國家財政必須要加強財政管理,古今雖遠,道理一也。
經濟思想
劉晏主要是利用商品經濟增加財政收入。他熟悉商情﹐在他看來﹐到處有增加收入的門路:“自言如見錢流地上”(《劉晏傳》)。劉晏認為“因民所急而稅之﹐則國足用”(《食貨志四》)。鹽是人們的急需之物﹐因此﹐稅于鹽價﹐使鹽利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項目。這一理財特點﹐被史家贊為“斂不及民而用度足”(《劉晏傳贊》)。劉晏的經濟思想接近于西漢的桑弘羊﹐他的理財辦法比桑弘羊有新的創造﹐但所涉及范圍則要狹小得多。
理財以養民為先 劉晏把賦稅的增加建立在戶口增加的基礎上。他認為“戶口滋多﹐則賦稅自廣﹐故其理財以愛民為先”(《資治通鑒》卷二百二十六)。他的增加賦稅收入的辦法﹐不是單純依靠增稅﹐而是通過實行有利于人民休息的政策﹐以促進人口的增加和生產的發展﹐使稅源得以擴大。劉晏改革轉運制度﹐采取雇傭勞動的辦法﹐就是一項有利于人民休養生息的措施。在劉晏任轉運使的初期﹐全國戶口只有二百萬﹐后來增加到三百余萬﹐而且增加的都在劉晏所管轄的地區。“養民為先”的政策確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在賑濟貧民問題上﹐劉晏有獨特的主張﹐他不贊成進行無償的賑給。他認為:“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憊;善救災者,勿使至賑給”(《新唐書.劉晏傳》)。因此在發生災荒時,他除了及時進行減免賦稅和必要的貸放外,主要是利用常平法,在災區出賣糧食,收購其它雜貨,運往別處出賣或留給官府自用。他認為這樣做既不會造成國用的不足,又能使“下戶力農”得到實際好處。
個人影響
劉晏任人唯賢。其傳記載說:“晏常以辦眾務,在于得人,故必擇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他認為: “士陷贓賄棄于時,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吏雖潔廉,終無榮顯,利重于名,故吏多貪污。”所以“他勾檢書出納錢谷,事至細必委之士類,吏惟書符牒,不得輕出一言。其屬官雖居千里外,奉教令如在目前,無敢欺紿者。”他選用了幾百名各種專才和實干家,分布各部門及各州縣把關。史稱“積數百人,皆新進銳敏,盡當時之選,趣督倚辦,故能成功。”他以精明能干、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作為用人的標準,的確是難得可貴的。由于劉晏培養選拔了一大批理財專家,所以,他指揮的龐大理財系統,如臂使指,運動自如。直到他遇害之后,掌管財賦有聲望者,大多是劉晏選拔出來的人。
唐代經濟繁榮
劉晏雷厲風行。史書說他“為人勤力,事無閑劇,必一日中決之”。他辦事還處處從長遠考慮,他說:“成大計者不可惜小費,凡事必為永久之慮”。他為了解決關中吃糧困難的問題,官辦漕運,在楊州開行用幾十年也不壞。他死后五十年,繼任者造船,不給羨余“船益脆易壞,”于是漕運陷入癱瘓。
劉晏廉潔奉公,提倡名節。史書說:“安史之亂,天下戶口十亡八九,所在宿重兵,其費不資,皆倚辦于晏,晏有精力,多機智,變通有無,曲盡其妙”。劉晏為挽國家之傾危,解人民于倒懸,身體力行,嘔心瀝血,幾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他上朝時騎在馬上,心里還在籌算賬目,退朝后在官署批閱文卷,常常是秉燭夜分。他飲食簡素,室無婢,死時只留下兩車書籍和幾斗米麥。在官吏貪暴的封建社會,一個理財大臣,兩袖清風,這是非常值得稱道的。 由于劉晏的理財方針、措施、辦法適應唐王朝經濟殘破的局面和當時社會的需要,所以使唐王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人民也得以養息。他初受命為轉運使時,全國才二百萬戶,國家財政收入只有四百萬緡。到了779年,戶口增加到三百萬戶,財政收入達一千三百萬緡(其中鹽利過半),而國家并沒有增加農民的稅收,劉晏真正做到了“斂不及民而用度足”。他的貢獻是很大的,無怪乎人們經常把劉晏與管仲、蕭何相提并論。但是,在封建專制制度下,功高犯忌,廉潔遭妒,正直的人常常被冤屈而死,劉晏沒有逃脫這一封建 癰造成的災難。公元779年,唐代宗死,唐德宗即位。唐德宗是一位性情急躁、猜忌無情、輕舉妄動,剛愎自用的人物。他任用奸相元載的余黨楊炎為宰相,楊炎發現唐代宗殺元載,劉晏曾參與密議,便于780年進讒言,將劉晏貶出京師,并使唐德宗下詔殺死了劉晏。“劉晏無罪被殺,大家都為他呼冤。”后唐德宗迫于情勢,殺死了楊炎,劉晏得到了歷史的公斷,人民刻石以傳。《舊唐書》、《新唐書》、《東明縣志》均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