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秉忠
個人摘要
劉秉忠與忽必烈
劉秉忠(1216—1274),字仲晦,自號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邢臺)人。
元初官至太保,參領中書省事,存小令12 首。有《藏春散人集》。[1]
個人信息
劉秉忠(1216—1274),中國元代政治家,作家,城市規劃專家。字仲晦,原名侃。邢州(今河北邢臺)人。曾棄吏為僧,法名子聰。入仕后始更名秉忠,字仲晦,自號藏春散人。元世祖忽必烈對他言無不聽,寵任益隆,曾經位至三公,官居太保。先世瑞州(治所在今江西高安縣)人,世代仕遼,后移居邢州(今河北邢臺市)。少年志氣英爽不羈,年十七即為邢臺節度使府令史,尋棄去,隱居武安山中,為僧人。后游云中,為元世祖所重,以征大理、攻南宋。至元初,拜光祿大夫,位至太保,參預中書省事,對元代開國制度多有建樹。又曾主持建上都、中都兩城。立國號“大元”, 以中都為大都,皆其力。秉忠自幼善學,至老不衰,一生著述豐富,有《藏春詩集》六卷,《藏春詞》一卷,《平沙玉尺》四卷,《玉尺新鏡》二卷。又有詩文集三十卷。《元史》有傳。《詞品》卷一評其〔干荷葉〕曲作“凄惻感慨,千古寡和”。
個人簡介
劉秉忠是元代前期著名政治家。字仲晦,初名侃。邢州(今河北邢臺)人。邢州在1220年即歸蒙古政權統治,劉侃十七歲時為邢臺節度使府令史。1238年,辭去吏職,先入全真道,后出家為僧,法名子聰,號藏春散人。1242年,他受到北方禪宗臨濟宗領袖海云的賞識,被推薦入藩王忽必烈(即元世祖忽必烈)的幕府。子聰博學多能,善於出謀劃策,深受忽必烈重視,時年二十七歲。1250年,他向忽必烈上萬言策,提出:“治亂之道,系乎天而由乎人”,“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主張改革當時的弊政,建立制度。如定百官爵祿,減賦稅差役,勸農桑,興學校等。他的主張對于忽必烈采用“漢法”起了有力的推動作用。
1253年,從忽必烈出征云南。1259年,又從征鄂州(今湖北武昌)。1260年,忽必烈稱帝,命子聰制定各項制度,如立中書省為最高行政機構,建元中統等。至元元年(1264年),忽必烈命子聰還俗,復劉氏姓,賜名秉忠,授光祿大夫、太保、參領中書省事、同知樞密院事。至元六年,訂立朝儀。至元八年,忽必烈以大元為國號,也出於劉秉忠的建議。劉秉忠還主持了元朝首都大都和陪都上都的營建。
1251年,蒙哥即大汗位,以忽必烈管理漠南漢地軍國庶事。忽必烈將營帳移到金蓮川,并在1256年命他在當地建立一座新城。1258年,新城建成,定名開平,忽必烈稱帝后改為上都。至元三年,劉秉忠又受命在原燕京城東北設計建造一座新的都城。新城規模宏偉,工程浩大,在劉秉忠和張柔、段楨等主持下,進展很快。至元九年,忽必烈根據劉秉忠的建議,命名新都為大都。至元十一年正月,大都宮闕建成。同年八月,劉秉忠去世。
藩府謀臣
劉秉忠先世是瑞州(今遼寧綏中西南)人,曾祖仕金為邢州(今河北邢臺)節度副使,祖澤遂定居邢州。父潤,1220年邢州歸降蒙古后,木華黎命官守之,許便宜立都元帥府,被推為副都統,尋升都統。武仙亂定,州帥署潤為錄事,以秉忠入質于帥府,時年13歲。秉忠自8歲入學,元帥以其知書,命僚屬教之文藝,學業日進。17歲,被辟為邢臺節度使府令史。久之,不愿困于為吏,謂丈夫不得志于世間,當求出世間事,1238年初,隱居武安山中,學全真道;不久又入天寧寺為僧,師命掌書記。同年秋,因蝗災乏食,隨師就食云中(山西大同),遂留居南堂寺,研習天文、陰陽、術數諸書。
1242年,禪宗高僧海云(印簡)奉忽必烈之召赴漠北,路過云中,攜秉忠同行。忽必烈向海云“問佛法大意”,秉忠侍側,應對稱旨,“論天下事如指諸掌”,顯示出博學多能,得到這位蒙古王子的賞識。海云南還,他被留在王府為書記,隨時顧問,成為忽必烈最早的漢人謀士。張文謙說他“顧問之際,遂辟用人之路”,此后忽必烈“好訪問前代帝王事跡”,慕“唐太宗為秦王時,廣延四方文學之士,講論治道,終致太平”,于是屢次遣使到漢地征聘名士,這與劉秉忠的參謀和推薦大有關系。
1246年冬,秉忠得悉父病故,次年春,忽必烈特贈金,遣使送他回鄉葬父,六月至邢州,1248年冬十二月奉召還王府,秉忠此行可能還負有征聘人才和了解中原政治情況的使命,1247年經他推薦被忽必烈征聘到王府的就有張文謙、竇默、李德輝等人。據《王恂墓志》載:“歲己酉(1249年),太保劉公自邢北上,取道中山,方求一時之俊,召公(王恂)與語,賢其才,欲為大就之”,可見為忽必烈搜訪人才是他此行的任務。
1250年夏,他根據回中原兩年所了解的情況向忽必烈呈上萬言治國策,首先闡明“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的道理,接著報告了中原政治的許多弊端,并提出改革措施。一是戶口逃亡問題,“天下戶過百萬,自忽都那演(失吉忽禿忽)斷事之后,差徭甚大,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當,是以逃竄。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招逃者復業,再行定奪”。一是官吏問題,“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可“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于民,設條定罪”。“今百官自行威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一是課稅問題,“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民不聊生”,“移剌中丞(耶律楚材)拘榷鹽鐵諸產、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已不為輕。奧魯合蠻(奧都剌合蠻)奏請于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民無所措手足。宜從舊例辦榷,更或減輕”。一是刑法問題,宜“明施教令”,教令不宜繁,可“因大朝(蒙古)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數條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后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后聽斷,不致刑及無辜”。“禁私置牢獄”。一是當時很嚴重的高利貸問題,“宜打算官民所欠債負,若實為應當差發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太宗)圣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凡陪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并行赦免”。此外,還提出百姓納糧就遠倉,所費大大超過應納之數,“宜從近倉以輸為便”,“倉庫加耗甚重,宜令權量度為一法”;關西、河南宜設官撫治,招民墾辟;以及設學校、養賢士、開言路、勸農桑、立朝省等多項建議。當時他的故鄉邢州情況特別嚴重,從1236年邢州被分封給巴歹、啟昔禮兩功臣千戶為食邑之后,每年更迭派人(達魯花赤)監領,多不懂治理,加上地當驛路,使臣往來頻繁,征斂需索,民不堪命。
邢州人到忽必烈王府訴苦,他與張文謙為之引見,并進言:“邢州舊萬余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弊日甚。”建議派賢能官員治理,“或可完復”(按李謙撰《張文謙神道碑》載秉總、文謙之言為:“今民生困弊,莫邢為甚,救焚拯溺,宜不可緩。盍擇人往治,要其成效,俾四方諸侯效法于我,則天下均受賜矣”)。乃推薦張耕、劉肅等人可用。時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統領漠南漢地,采納他們的意見,承制以近臣脫兀脫(斷事官)、張耕為邢州安撫使,劉肅為商榷使,李簡、趙良弼佐之,整頓吏治、財政,招集逃亡,恢復生產,成為忽必烈實行漢法的第一個成功試點。
劉秉忠浮雕
1252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秉忠從征,參與謀議,“決機制勝,多與上(忽必烈)合”;并勸請戒殺戮,減少了對云南的戰爭破壞。如在攻下大理城時,忽必烈因派去招降的使臣被害,欲屠其城,他與張文謙、姚樞同諫曰:“殺使拒命者高祥爾,非民之罪,請宥之。”(《元史·張文謙傳》)于是大理得免受屠城。從大理班師北還后,忽必烈駐金蓮川之地(今灤河上游閃電河地區),1256年,命秉忠選擇地點興建城郭宮室,相中桓州(今年蒙古正蘭旗西北)東、灤水北的龍崗,占卜得吉,經三年營建而成,名為開平城。由于開平是忽必烈的“龍飛之地”,劉秉忠又以精于占卜、術數,學術能“通神明”著稱,故元代流傳著他“借地于龍”(其地原有水池)、立鐵幡竿以鎮之的傳說。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潛贊神機,孜孜匪懈”。在圍攻鄂州時,宋相賈似道“以木柵環城,一夕而辦”,忽必烈對侍從諸臣說:“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秉忠與張易遂推薦王文統是才智之士。忽必烈即位后即用為中書平章政事。
立法定制
忽必烈即位,秉忠奉旨與諸儒議定各項制度。他居漠北多年,又一直追隨忽必烈,熟悉蒙古的“祖宗舊典”,于是糅合蒙古制度與中原傳統制度,初步制訂了元朝的新制。凡立中書省,改元中統,置十道宣撫司,頒布條畫,選用官員,他都起了重要作用。忽必烈曾命官府于開平南山(命名南屏山)之勝地為他營建庵堂為靜修之所,中統二年(1261年),又賜懷孟、邢州田各50頃。五年(改至元元年),命同議樞密院事。自入忽必烈王府以來二十多年,他一直以僧人身份為謀主,人稱“聰書記”,這時,翰林承旨王鶚上疏,謂其“效忠藩邸積有歲年,參帷幄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榮”,建議“還其衣冠,崇以顯秩”。世祖欣然嘉納,即日命有司備禮冊,授為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領中書省事,詔命還俗,改名秉忠,聘竇默女為其妻。
劉秉忠扇面
自中統二年在燕京設中書分省,燕京實際上就成為第二個都城,開平升號上都后,燕京也于中統五年(至元元年)“正名”為中都。但舊城破壞較甚,于是至元三年世祖命秉忠主持建造新都城,以張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負責建城工程。秉忠選定舊城東北曠地為新城址,按中國傳統的都城宮闕制度作了全面規劃,次年動工,城垣、宗廟、衙署、坊市相繼興建。九年,按照他的建議,改中都為大都。
至元五年,秉忠為避免繁瑣事務,辭去參領中書省事,詔仍位太保。六年,奉旨與許衡等議定官制,其后就以此為準,又主持制朝儀,訪知禮儀者練習,征召儒生尚文等人,在前金故老和許衡、徐世隆(太常卿)指導下,“稽諸古典,參以時宜”,主要參照唐《開元禮》斟酌損益,定為新制,并按他的建議搜訪樂師,配備了音樂,又選怯薛士習為執禮員。朝儀既定,世祖觀禮后十分滿意,秉忠又奏立侍儀司掌之,從至元八年天壽節(世祖生日)開始舉行,此后凡即位、元旦、天壽節、諸王及外國使臣朝見、封冊、上尊號、祭祀及群臣朝賀等典禮,一律行朝會儀禮。以前太宗即位時耶律楚材曾初行朝儀,但不完善,未能改變蒙古舊俗,至此始為定制。這是對蒙古朝廷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
至元八年,劉秉忠等奏請建國號。成吉思汗建國以來,一直用“大蒙古國”國號,世祖即位后,統治中心轉移到了漢地,隨著中原皇朝體制的逐步建立,需要有相應的“美名”國號以表示其為“紹百王而繼統”的中原新皇朝,遂用秉忠議,以為前代皇朝如秦、如漢以興起之地為名,如隋如唐以始封之爵邑為名,都不足以表示本朝之偉大無比,于是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建國號為“大元”(《建國號詔》)。
早在1250年所上萬言策中,秉忠就提出當時行用的《大明歷》“日月交食頗差”,應頒行新歷。后來又建議修歷,但未及實行,至元十一年八月,卒于上都南屏山庵堂。十二年,詔追贈太傅、儀同三司,謚文貞。成宗時,贈太師,謚文正。仁宗時,又進封常山王。
學精術數
忽必烈
秉忠侍從世祖30多年,不管是遠征或兩都巡幸,他都隨行,受到特殊的信任。《元史·后妃傳》載,怯薛官曾奏請割京師外近地牧馬,已批準,察必皇后想諫止,先故意責備秉忠:“汝漢人聰明者,言則帝聽,汝何為不諫。”連皇后進諫都要借重于他,可見世祖對他確實到了言聽計從的程度。秉忠兼備釋、道、儒之學,“通曉音律,精算數,仰觀占候、六壬遁甲、《易經》象數、邵氏《皇極》之書靡不周知”,據稱“時之知數(術數)者,無出劉秉忠”(《元史·李俊民傳》)。據王磐撰《神道碑》載,他死后,世祖嗟悼不已,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險難,事有可否,言無隱情。又其陰陽術數,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與聞也。”(張文謙撰《行狀》作“其天文卜筮之精,朕未嘗求于他人也,此朕之所自知,人皆莫得與聞。”)蒙古崇拜長生天,“事必稱天”,以占卜辨吉兇,“天棄天予,一決于此”。精于術數、占卜,又深明治國之術,兩者相輔而行,這正是劉秉忠比當時的其他僧侶和儒士更受蒙古皇帝親信的重要原因。姚樞贊他“學際天人,道冠儒釋”,學術上是“鑿開三室,混為一家”,與世祖的關系是“情好日密,話必夜闌,如魚得水,如虎在山”,比之為三國諸葛,西晉道安,南朝(宋)“黑衣宰相”慧琳,北宋象數祖師邵雍(據說能預言禍福)。王磐稱譽他說:“輔佐圣天子開文明之治,立太平之基,光守成之業者,實惟太傅劉公為稱首。”他在元朝建國立制中的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先后推薦的人才很多,尤其受到時人的稱頌。元人還盛傳他通秘術、行師用兵之際,役使鬼神、多著奇效。
劉秉忠 作品
秉忠詩、樂、書、畫俱善,有《藏春集》傳世。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為繼嗣。
興建大都
北京元大都城垣遺址公園
劉秉忠不愧為世界史上最偉大的設計師之一,他不但為元王朝建立了一系列的政治制度,而且以《周禮·考工紀》關于都城建設為指導思想進行規劃修建的元大都,是我國封建社會歷代都城中最接近周禮之制的一座都城。元大都城的平面設計,皆以漢統治者建都思想為主導,即前朝、后市、左祖、右社之制。新建之城街巷規劃極有規律,大街寬24步,小街寬12步。除了大小街之外,還有384火巷、29弄通,頗為壯觀。元大都奠立了近代北京城的雛形,是當時世界最大的都市之一。元大都從1267年開始修建,直到1285年才告完工,歷時18年之久。
劉秉忠 設計 元上都 平面圖
元大都城墻周長28公里多,宮殿巍峨,寺廟雄偉,園圃美麗,街道寬敞,規模宏大,規劃整齊。歐洲人馬可波羅在他的《行記》中對元大都的詳細描述,引起西方人對東方帝國的無限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