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簡介
包拯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陜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后卒于位,謚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于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后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包拯,民間又稱包青天、包公。生于999年,卒于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今安徽合肥市肥東縣),北宋 天圣五年(1027)進士。中進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于鄉里。
宋景佑四年(1037),包拯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后,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殘害百姓。并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后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征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納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后只有一年有馀。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于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并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由于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侍制”。
生平事跡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戲曲里,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這不符合歷史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
官場生涯
包拯長大后,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劾包拯“素少學問”。這里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包拯“少有孝行,聞于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更合適、恰當的官職。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于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或許由于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于慶歷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后,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并且可以對于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并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歷六年(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包拯先后擔任京東、陜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于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后,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陜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于商販經營鹽業。
包拯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后,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并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于副宰相之職。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了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發,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宋朝的封建專制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于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里。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于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臺。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七十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愿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愿,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了解決冗官問題。包拯其實并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歷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嗚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向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家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了剝削民眾的一種手段。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害民政策。他列舉陜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后人戶破藹家產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種辦法。包拯建議,國家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鹽問題,也是由于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鹽的生產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了百姓為政府搬運官鹽之苦,而且同樣有利于食鹽的流通.沈括稱贊這種“通商法”,“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采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于“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難他,他義正詞嚴地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回國后,他立即將在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邊境領土,是由于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里的守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廷采納了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于訓練及加強戰斗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種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負擔為前提。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于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于他為當時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后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面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顏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了,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了自己想升官發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否則,早巳人頭落地了。這種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臺。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種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余,“思慮不熟”。其實,因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于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包拯剛直,卻并不主觀武斷.他既善于調查研究,又樂于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復,此人所難也”。
包拯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樸,即使是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曾經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家訓的全文是:“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后不得葬于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后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墳。
維護法制
在小說、戲曲中,黑包公是法律與正義的典型形象。這是由歷史上的包拯演化、創作出來的藝術形象。不過,歷史上的包拯確實愛民如子,不畏權貴,執法嚴明,因而博得當時和后代人民的頌揚,把他作為受苦受難的救世主。包拯嚴明法紀,當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維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眾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但是,在封建社會里,統治階級中有遠見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認識到,對于人民群眾,應該愛護,不要對他們橫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辦事,對百姓任意欺壓。否則,其結果必然反過來動搖甚至摧毀封建王朝的統治,因而從根本上來說,暴政顯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這樣的人.他之所以為人們千古傳頌,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執法行動,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與愿望.比起貪贓枉法來,兩袖清風,依法辦事總要好一些,對廣大人民有利些。
盡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于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面.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奸,既可以敲詐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
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了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于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中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合起來,便是包公。不怕權勢,敢于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復雜的關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系在一起。要沖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絡,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面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了。
包拯廟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家的牛舌割掉了。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宰殺吃了。那農民真的回家把牛殺了。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里,控告那農民殺牛。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無賴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驚:你包拯怎么會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實,包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么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干脆把牛殺了,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打擊權貴與罪犯,維護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減輕農民負擔。包拯任監察御史時,曾出現過一件怪事;轉運使王逵,向皇帝告狀,告的是陳州(今屬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師苛剝農民,多收錢糧。在當時人心目中,任中師廉潔,王逵貪卑,這是否是惡人先告狀?所以要派人去調查。許多人都畏懼王逵的權勢,不愿前往。包拯為弄清真相,為民除害,毅然來到陳州,經過調查,并且掌握了證據,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報告,向農民任意搜括,引起農民不滿與無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將王逵撤職,將多收錢糧還給農民。戲曲《陳州放糧》,就是依據包拯這一事跡,加以渲染、虛構而成的。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眾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
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不赴),監和州稅(不赴)。
《包青天》之包拯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長縣。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慶歷三年(1043年):監察御史里行,勾當東排案司。
慶歷四年(1044年):監察御史,權度支判官,三司戶部判官。
慶歷六年(1046年):京東轉運使。
慶歷七年(1047年):直集賢院,工部員外郎,陜西轉運使。
慶歷八年(1048年):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未及上任),三司戶部副使。
皇佑二年(1050年):天章閣待制,兵部員外郎,知諫院。
皇佑四年(1052年):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高陽關路都部署安撫使。
皇佑五年(1053年):知揚州(后知廬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員外郎,知池州。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寧府(后權開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嘉佑四年(1059年):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嘉佑六年(1061年):給事中,禮部郎中(后禮部侍郎),三司使,樞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五月卒贈)。
包公祭墓
包公墓全稱包孝肅公墓園,位于合肥市內包河南畔林區,與包公祠緊緊相連。整座墓園面積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開封護喪歸葬在今合肥市東郊大興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園內遷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孫的遺骨。包公曾言:“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故有“不肖子孫,不得入墓”的傳說。墓園由主墓區、附墓區和管理區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內安放有包拯墓志銘和2.4米長的金絲楠木棺,棺內安放包拯遺骨。北側是附墓區,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個墓園莊重肅穆,寓包拯稟性峭直、剛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中國著名書法家趙樸初、劉海粟、啟功、溥杰等撰書的楹聯。
包氏家族與遺跡
據墓志銘載:包拯先有三妻張氏、董氏(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后兩年染病身亡),并后與隨嫁之待婢孫氏納為妾室并生下一子包綖(1058年,包綖由包繶之妻崔氏取名包授),妻被包拯遺送回家,因為包綖,家族得以繁衍;包公另還有兩位女兒。另董氏于1068年病逝于合肥,與包拯合葬;崔氏則于1094年去世,享年62歲。
他于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病歿于開封,謚號孝肅,妻子董氏把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并由宋樞密副使吳奎立下墓志銘(現存安徽省博物館),墓地曾于1199年由淮西路官員重修,但于文革時期1973年3月因當時革命委員會征地被強行“遷墳”破壞,而另一相關古跡“包公井”原址亦搶救未果,于1986年成為在合肥四中的一幢五層樓宿舍。
世人評價
京劇臉譜
包拯以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著稱,故民間稱其包青天及包公,就任開封府尹期間,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令正義得以順利伸張之余亦導人向善。
開封府公堂門前右邊前有一鼓,逄有重大冤情之時,不論大小人物一經擊鼓鳴冤,包青天定必升堂開審,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陳述冤情;而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并流傳多個審案故事傳頌后世,著名的有《鍘美案》、《貍貓換太子》、《烏盆案》等。另古代小說《七俠五義》亦以其為主人公。因其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稱號,坊間傳說中包拯死后成了神明“馬國公”,故現在稱的“馬國公”就是包公本人。
歷史史實
《宋史》
原文: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裏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陜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恒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
《宋史》
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筑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官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并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民間傳說
包拯一生為官大公無私,廉潔嚴明,受到百姓的愛戴。百姓都把他看作是神的化身,因此民間流傳著大量關于他的傳說。
民間傳說包拯可審判上至天上的神,下至地獄的小鬼;日審陽,夜審陰;死后還被派往陰間做了閻羅王。可見民間對包拯評價之高。
傳說包拯在家排行老三,故小名叫包三,在包三未出世之前,他們的家境十分貧寒,有一天包三的大嫂洗澡,在澡盆里落下一顆星星,這一顆星星嚇壞了他大嫂,她就把洗澡水讓給他媽媽,第二年,她媽媽生下了包三,奇丑無比。加上臉又黑且額上一道月亮的胎記,他媽媽認為生了一個怪胎,他媽要求他大嫂把他活埋了,說完就嚇暈了過去,而他的大嫂就偷偷地抱走,給人家寄養。
傳說落在澡盆中的星星就是文曲星,民間因此說包拯是文曲星下凡。這是關于包拯神化的最初傳說。
話說北宋末年,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玉皇大帝特派赤腳大仙下凡做皇帝以救治民間疾苦,還答應派文曲星和武曲星輔佐他。
赤腳大仙下凡后投胎就是宋仁宗,但一出生就一直大哭不止,催促文曲星與武曲星趕快下凡。玉皇大帝因此急派二星趕緊下界。
而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是投胎的人,都要到南斗星君處報道,并取一個臉譜下凡。文武二星到南斗星君處報到時,恰巧又遇南斗星君正與北斗星君下棋,無視文武二星的到來。
文曲星等得不耐煩了,就直接從南斗星君身旁裝臉譜的乾坤袋,拿了一個臉譜就匆匆下凡投胎。而武曲星耐心的等到南斗星君下完棋后才說明來意,因此南斗星君從乾坤袋中,打算拿個武士臉譜給武曲星,但東找西找就是找不著,只好拿了文士臉譜給他。
文曲星投胎后就是包拯,但因匆忙之間拿走了武士臉譜,因此一出生就是個黑臉,以致遭到父親嫌母親棄,而他的嫂子可憐他將他撫養長大,所以包拯都尊稱他嫂嫂為「嫂娘」。包拯長大后考中狀元,游宮時皇后因為嫌他面黑,特賜他三尺紅綾遮面皮。
而武曲星投胎後就是狄青,生得眉清目秀,像一個文弱的書生。但因練就了一身好武藝,而成了宋朝的一員大將,南征北討屢建奇功。但因長得臉白清秀,難以服眾,因此做了一個兇惡的鬼臉面罩戴在臉上,增添幾番煞氣。
以上內容純屬民間傳說并無史實根據。有關包拯的傳說數不勝數,此處不一一介紹。其他傳說可參考人民教育出版社歷代名人傳說。
智慧故事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 年)在天長縣剛任縣令時曾審過兩樁牛案。
那是春耕時節,東村農民王某和張某一天在田里同耕,休息時坐在田岸邊閑聊,讓兩頭牛在坡上吃草。一會兒,兩頭牛抵起角來,王某和張某沒當一回事,竟在一邊看熱鬧,誰知道王某的牛把張某的牛抵死了。這下兩個好朋友翻了臉,張某告到縣衙門,要王某賠牛。那時包公還沒上任,前任白縣令審案時想:判賠,王某吃虧;判不賠,張某吃虧。左思右想,沒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只得把兩人收在監里。
第二天,包公上任,聽說有兩個農民在監里罵人,提出來一審,知道事情的原因,就笑哈哈地對他們說:“你們本是一對好朋友,只是漫不經心使牛抵角死亡,以致朋友反目成仇人,這實在是不應該的。今天本官勸你們言歸于好。”說罷,提筆寫了四行字:
二牛抵角,
不死即活;
活牛同耕,
死牛同剝。
兩個農民聽完判決,都說這樣公平合理,謝過包公,攜手走出公堂。誰知那兩人剛走,又來一人報案。
那是西村農民,名叫劉全。今天早晨他正要牽牛下地干活,來到牛圈時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大黃牛滿口血淋淋,牛舌頭不知給誰割掉了。他心疼得哭了一場,急來縣衙門要求破案。
包公看了狀子,心想:這很可能是劉全的仇人干的。就對劉全說:“看來,這頭牛是活不長了,你干脆把牛宰了,肉可以賣,我再資助你一些錢,這樣你又可以買一頭牛了。”劉全感激地揮淚告別。
劉全剛走,包公當即出了一張禁殺耕牛的布告:
本縣曉諭黎民百姓:為確保春耕春種,保養好耕牛,嚴禁私自宰殺。如有病牛,須請牛醫診治;診治無效的,先報呈縣衙,經查驗后,方可宰殺。未經查驗,擅自殺牛的,一律嚴懲不貸。有人捕捉到殺牛者,官府賞銀三百貫。此布。
第二天,劉全的鄰居李安前來報告說,劉全擅自宰殺耕牛。
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劉全宰殺的是殘廢牛,而這個自稱劉全鄰居的人明知殺殘廢牛而來告他,不就是誣諂好人嗎?這人肯定和劉全有仇。包公出布告本來就是要引劉全的仇人出來。現在問過姓名,知他叫李安。劉全曾告訴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看來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
一審問,李安只得供認了自己割牛舌而又來誣告的罪狀。
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一次,包拯帶著衙吏經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并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察看。草叢里躺著一具男尸,身體已經腐爛,面目難辨,背上壓著塊大青石板,肩上還搭著只馬褡褳子,內有木制“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知本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斷定這是謀財害命的案子。那么殺人犯是誰呢?
第二天,包拯貼出布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板。大家覺得好奇,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板正放在堂中央,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板,竟敢謀財害命,目無國法,給我狠打四十大板!”差役揚起板子,狠狠向石板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包拯斥責道:“本縣斷案,大堂上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
眾人見包拯發怒,一齊跪下,口稱“知罪”。
包拯說:“那好,你們講,愿打還是愿罰?愿打,每人打四十大板;愿罰,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違者嚴懲!”
大家愿罰。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找不到兇犯,讓眾人來獻一條孝布。”
三天之內,近街遠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現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經查問知是某布莊的。當下把某布莊老板抓來。老板一見死者的印戳,面如土灰,只得供認: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蓋上印戳后寄存在他那里。他謀財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褳子。
傳說,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包公上任后,他又來獻棒。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用豬血涂在啞子臂上,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眾。暗差幾個心腹跟隨其后,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
一會兒,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于是將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自小不能說話,只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萬貫家財,并無分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者因此感嘆。”
包公傳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認啞子是他親骨肉。
石全走后,包公教啞子:“你以后撞見你哥哥,就去扭打他。”
啞子眨巴著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
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本官可為你作主。”
一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
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如果是外人,只作斗毆論處。”
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將家財分給他?分明是居心獨占!”
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將所有家財各分一半。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他躊躇。
街民毛勤猝然死亡,族人因其死得蹊蹺,便狀告開封府。
包公將毛妻冬花傳訊、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面露妖冶,外著喪服,內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但她聲稱丈大系“氣鼓癥”死亡。
包公問道:“既患氣鼓癥,可曾請醫治療?”
冬花對答:“丈夫命薄,未及請醫,已氣絕身亡。”
包公便命仵作廖杰開棺驗尸。廖杰經驗豐富,但驗尸結果,雖見毛勤死狀異樣,但并無查出謀害痕跡。回轉家中,夜不成寐,不知如何向府尹匯報。
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尸體的鼻子?”
廖杰反問:“驗那鼻子何用?”
阿英說道:“那鼻子內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豈非能不留痕跡而致人死亡!”
廖杰將信將疑地連夜再去復驗尸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內有兩根鐵釘,于是真相大白,遂將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承認串通姘夫謀害親夫。
事后,包公詢問廖杰:“冬花作案手段奇特,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尸體鼻孔的?”
廖杰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
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我要當面酬謝。”
第二天,廖杰高興地帶著妻子到府里領賞。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對阿英端詳了一會,開口問道:“你嫁給廖杰幾年了?”阿英答道:“我們系半路夫妻,只因我前夫暴病死亡,才改嫁廖杰為妻。”
“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
阿英面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
“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語。但我覺得此種結語頗存疑問。”
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
“本府認為,路才系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
廖杰奉命前往路才墓地,掘墓開棺,雖尸體已腐爛。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銹的長釘。
包公繼續審理路才案件。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的奇特方法,除非有過親身經歷,才能一語點破,”
阿英只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在與路才結婚之后,經常與人姘居,姘夫是個慣犯,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路才,后來那姘夫在斗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杰。
廖杰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蝎心腸,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
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
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僥幸取巧,只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隱藏,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此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仁宗年間,陳州大旱,發生饑荒,戶部尚書范仲淹上殿奏本,保舉龍圖閣大學士兼開封府尹包拯到陳州糶米濟賑。
原先朝廷已派了兩個官員去陳州辦理濟賑事宜,這兩個人都是當朝權貴劉衙內的親屬,一個是他的兒子,一個是他的女婿,他倆在陳州貪贓在法,魚肉饑民,還打死了饑民李大膽,搞得陳州怨聲載道,民不聊生。所以范仲淹要保奏包拯前往陳州查處。
劉衙內素知包拯清正,鐵面無私,所以于半夜來訪,假惺惺地說道:“陳州饑民多亡命之徒,包大人此番出賑,可要當心。”他的本意是想嚇退包拯,不去陳州。
包拯嚴正答道:“為國效勞,為民解難,乃我輩本分,何懼之有?”
劉衙內見勸阻無效,便改口說情:“包大人此去陳州,望對我兒、婿照應則個。”
包拯答道:“這個我心中有數,感謝你今天來向我傳遞消息,將來有甚事情,我也會派人向你傳遞消息,以作回報。”當場送客。劉衙內雖然沒得到包拯什么確切保證,但總算能隨時得知陳州消息,倘有不測,還有回旋余地,便稱謝告辭。
包拯帶了差役王朝趕往陳州,將近陳州地面時,包拯易服先行,吩咐王朝隨后趕來。包拯一副鄉民打扮,混入饑民之中,來到衙門購買賑米。只見劉衙內子婿兩人高踞公案之后,督促差役糶米。名為糶米、實為盤剝,在米中摻入大量泥沙,提高價格,克扣斤兩,使饑民不堪其苦,稍有微詞,便棍棒相加。包拯實在看不下去,高聲喊道:“身為朝廷命官,竟敢如此荼毒百姓,天理何存?”
劉衙內的子婿見一個黑臉饑民敢當眾揭短,不由氣怒萬分,喝道:“住口,先前有個李大膽,今天又來了黑大頭,我讓你們一樣下場。”吩咐差役將包拯吊在樹上。
正在這時,手持金牌、背插寶劍的王朝趕到,兩個貪官忙迎接欽差。王朝說道:“包大人先我而來,不知現在何處?”
兩貪官面面相覷,答道:“下官不曾見包大人來過。”
王朝眼快,看見大樹下正吊著包拯,忙跪步上前,親手松綁,兩個貪官這才知道“黑大頭”原來就是鐵面無私的包大人,忙上前恭請包拯坐上公案。
包拯一拍驚堂木喝道,“爾等貪贓枉法,荼毒饑民,我不但親眼看見,而且親身經歷,還有何話可說!”
兩貪官連連謝罪認錯。
“既然知罪,即寫下伏罪狀來!”
兩貪官當即寫了伏罪狀,并簽字畫押。
在場饑民見包拯如此清正,聲聲齊喊:“包青天!”內有被兩貪官屈打致死的饑民李大膽的兒子,此時氣憤交加,率眾饑民將兩個貪官當場打死,以泄民憤。
包拯對饑民的舉動是深表同情的,但咆哮公衙,擊斃官吏畢竟是有罪的,他就暫且將李大膽的兒子收押在監,等送報朝廷后再作處理。
包拯在發出奏折前,先叫王朝去向劉衙內暗通消息,讓他將陳州發生的事,稍作改動說道:“兩官員貪贓枉法已經查實,被下在獄中。饑民作亂,為首者已被當場處死。”
劉衙內聽了又憂又喜,又恨又急:憂的是,子婿已獲罪;喜的是,幸虧早得消息,局面尚可挽回;恨的是,饑民作亂;急的是,時間倉促,刻不容緩。他自恃皇上寵愛,便連夜進宮見駕,在皇帝面前花言巧語。皇帝果然聽信了他的讒言,下了一道圣旨:“活的赦罪,死的不赦。”這樣可以完全達到劉衙內的愿望,既可救了他的子婿,又可鎮壓作亂的饑民。
劉衙內奉了圣旨親赴陳州,當著包拯的面宣讀。
包拯當場問道:“濟賑兩官員何在?”
眾差役答道:“已經死了。”
包拯又問:“饑民首領何在?”
眾差役答道:“押在獄中。”
包拯宣判道:“奉圣旨,兩貪官理該處死,不準赦其罪;李大膽之子,為父報仇是為義舉,應予釋放。”
這一宣判,使劉衙內當場昏厥在地。從此一病不起。
處理這案件后,包拯在陳州按法糶米,解救饑民于水深火熱之中;整頓吏治,使社會復趨于安定平穩。
一天,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合同文、不認親侄一案。
原來,在東京汴梁西關外定坊有戶人家,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到劉家后再沒生養兒女。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生得一個兒子,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后,招個女婿,多分些家產。因此,把劉安住當成眼中釘。
這一年,東京地區大旱,顆粒無收。官府發下明文,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逃荒。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不宜遠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背井。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合同文書,把所有家產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后見證。兄弟倆各執一份,灑淚分別。
天瑞帶了妻兒,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財,雖有許多田產,卻無兒無女,見年方3 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就收為義子。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天瑞夫婦染上疫癥,幾天后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合同文,將兒子托付給張員外。
一晃,劉安住18 歲了,為使父母尸骨歸鄉,決定回老家安置。張員外就把合同文書交給他。
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一路問到劉家門前,只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里。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她一心想獨占家財,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合同文書,卻翻臉不認侄子,反抄起一根木棒,打得安住頭破血流。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問劉安住:“那合同書既被她騙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么嗎?”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岳父李社長。”當下他寫了狀詞,帶著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
包拯接了狀詞,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責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只聽老婆的話不認親侄子?”
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一別十幾年,實不敢貿然相認,憑合同文書為證。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
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合同書。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如此無情無義,打得你頭破血流。大堂上,本官替你作主,你盡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
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親葬父行孝而來,又不是爭奪家產,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打長輩的事。”
包公自有幾分明白,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改日定將嚴刑審問。”今天祥夫婦先回去,而將劉安住押至獄中。
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劉安住得了破傷風,活不了幾天了。”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于是真相大白。
幾天后,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親。于是,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不料差人卻來賓報:“劉安住病重死在獄中。”眾人聽罷大驚,只有楊氏喜形于色。包公看在眼里,吩咐差人即刻驗尸。一會兒,差人回報:“劉安住因太陽穴被重物擊傷致死,傷口四周尚有紫痕跡。”
包公說:“這下成了人命案。楊氏,這劉安住是你打死的,如果他是你家親侄,論輩份你大他小,縱然是打傷致死,不過是教訓子侄而誤傷,花些錢贖罪,不致抵命。如果他不是你的親侄,你難道不知道‘殺人償命’嗎?你身犯律條,死罪當斬!”即命左右將楊氏拿下,送到死囚牢中。
此時,楊氏嚇得面如土色,急忙承認劉安莊確是劉家的親侄。包公問:“既是你家親侄,有何證據?”楊氏只好交出那張騙得的合同文書。包公看后,差人叫劉安住上堂。劉安住接過包公賺出的合同文書,連稱“青天”。楊氏方知中計。
包公提筆判決此案:表彰劉安住的孝道和張員外的仁義;楊氏本當重罪,準予罰錢贖罪;劉氏家產,判給劉安住繼承。 [1]
詩歌
書端州郡齋壁
包拯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
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