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陽
人生經(jīng)歷
自幼習文,4歲時隨父親在京城時就會寫徑尺大宇,被視為神童。因他的才名,在四歲、六歲、八歲時,先后被明景宗召見過三次。八歲時選到順天府學進學。李東陽十六歲時就考取了舉人。第二年,考取進士。此后仕途順達。十八歲時,選為翰林院庶吉士。成化八年(1472),任翰林院編修。成化十六年(1480),三十四歲的李東陽,任翰林院侍講,兼應天府(南京)鄉(xiāng)試考官。弘治六年(1493),任翰林院侍講學士。弘治七年(1494),李東陽任職內閣,專管誥敕。后屢任禮部右侍郎、禮部、戶部、吏部尚書及文淵閣、謹身殿、華蓋殿大學士。
成就
李東陽長于篆、隸、楷、行、草書。他是明初臺閣體書法向明中期吳門書法過渡期間的書法家。他對自己的篆書相當自負,自言:“李斯、李陽冰之后,就算小生我了。”是明代不多的篆書書法家之一,對明代篆刻文字有一定的影響。他的楷書師法顏真卿,法度謹嚴,風格清潤瀟灑,得其精髓而又自成一家,開吳門書法的先聲。他的行、草書融有篆隸遺意,用筆方式與明代其他草書家不同,他這方面成就最高,特別是草書,結體寬博疏朗,與圓轉瘦硬、骨力雄健的用筆互相生輝,形成自己的風格。李東陽的書法已擺脫明初臺閣體的束縛,對明中期書風起承先啟后的作用。代表作品有:篆書《懷素自敘帖引首》、楷書《邃庵銘》、行草書《自書詩卷》等。
明永樂、成化間,文壇流行"臺閣體",內容貧弱冗贅,形式典雅工麗,文運極衰。至弘治中期,前七子起,"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復古文學運動取代了"臺閣體"。李東陽上承臺閣體,下啟前后七子,在成化、弘治年間,以朝廷大臣地位主持詩壇,獎勵后進,頗具聲望及影響,形成了以他為首的"茶陵詩派"。其散文追求典雅流麗,主張師法先秦古文,未脫臺閣體風;其詩則力主宗法杜甫,強調法度音調,又寫擬古樂府詩百首,已開前后七子創(chuàng)作趨向之先河,對前后七子有明顯影響。
李東陽的詩作以擬古樂府較著名,詠懷史實、抒己感慨,或指斥暴君虐政,或同情人民疾苦。如《筑城怨》,極寫秦始皇時事:"筑城苦,筑城苦,城上丁夫死城下,長號一聲天為怒,長城忽崩復為土。"又如《三字獄》,指斥秦檜以"莫須有"三字害岳飛:"三字獄,天不服,服不服,殺武穆。□臣敗國不畏天,區(qū)區(qū)物論真無權!"它如《易水行》、《淮陰嘆》、《明妃怨》、《五丈原》、《馬嵬曲》、《金字牌》等,筆涉秦始皇、荊軻、韓信、王昭君、諸葛亮、楊貴妃、岳飛等眾多古人古事,所論皆較中肯深刻而正氣凜然。樂府詩外,多為應酬題贈之作,無可取。其余五七言詩尚有佳作,如《春至》,憂國憫民,深嘆"東鄰不衣褐,西舍無炊煙。農家望春麥,麥種不在田。流離遍郊野,骨肉不成憐",致使自己"對食不能餐"。又如《寄彭民望》、《風雨嘆》等,感時傷世,道己深情。他的詩亦長于寫景抒情,能于平淡詞語中出清新意境。如《北原牧唱》:"北原草青牛正肥,牧兒唱歌牛載歸。兒家在原牛在坂,歌聲漸低人更遠。山蒼茫,水清淺。"又如《夜窗聽雨》寫夜雨靜謐與聽雨遐想,讀來如身臨其境。李東陽散文包括賦、序、記、論、傳、雜著、題跋、狀疏等,其中以記、傳、雜著較佳。如《游西山記》、《聽雨亭記》、《記女醫(yī)》等,或寫建筑,歷歷在目;或寫雨景,描繪入微;或寫不學無術、騙取錢財之"女醫(yī)",剖析至深。其文流暢典雅,說理有力,師先秦古文之意可見。又有《懷麓堂詩話》一卷,論詩多附合嚴羽,較偏重音調、用字、結構而較少涉及內容,對剽竊模擬之作,極以為非。
李東陽為官50年,史稱其"坐擁圖書消暇日",故著作頗多。曾于孝宗時奉旨任總裁官,撰《明會典》180卷,史料豐富。又著《新舊唐書雜論》 1卷,摘唐史事跡,辨其是非,前人評其多為影射或借以自明心跡之處。清康熙時茶陵州學正廖方達集李東陽詩文,成《懷麓堂集》,今存,刊為100卷,計詩30卷、文60卷、雜著10卷。集前有李東陽"自序",是李為擬古樂府所作,廖方達移此為全集序。
文學評價
20世紀以來,關于李東陽文學主張的評價,大致有如下幾種看法:
第一,以否定為主。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說李東陽的詩論也只是中庸平正之論,沒有什么驚人的主張,所以,也不能成為一派一宗。……可惜他自己只是隨感的筆錄,而其后也更無批評家為之發(fā)揚光大之,此論遂成‘曇花一現(xiàn)。劉大杰《中國文學發(fā)展史》對李東陽詩論也基本持否定態(tài)度。他認為:李東陽的懷麓堂詩話一卷,其主要精神在于論述詩歌的形式問題。如果完全離開了唐詩的內容,必然流于形式的摹擬。游國恩等著《中國文學史》、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編《中國文學史》也對李東陽詩論作出基本否定的評價。敏澤《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更明確地指出,李東陽的文學主張與“臺閣體”主張,在階級本質上是毫無二致的,只是招牌和口號稍微更動了一下。有臺閣體的影響,又對臺閣體流弊提過正面主張,表現(xiàn)出復古、形式主義傾向。敏澤的觀點是按照“政治標準第一,藝術標準第二”的尺度推演出來的,缺乏說服力。
第二,以肯定為主。80年代以后,隨著思想解放運動的深入,學者們評價歷史上的理論家的文學主張,不再象以前那樣將其批評標準教條化、簡單化,而是更多地從藝術上和審美上去評價。對李東陽詩論的評價也是這樣。蔡鎮(zhèn)楚在《中國詩話史》一書中說:“李東陽《懷麓堂詩話》盡管多談漢魏,唐詩的法度、韻、格調,卻反對摹擬,這與后來前后七子的擬古主義是截然不同的。" 他還認為,李東陽對詩歌藝術美的探索,在中國詩歌史上占有重要的歷史地位。
第三,辯證的態(tài)度。郭紹虞的《中國文學批評史》,一方面指出李東陽詩論有方孝孺等人的文道說的影響,另一方面又說李東陽詩論有超出道學家的見解;既分析了李東陽詩論與嚴羽《滄浪詩話》的淵源關系,又強調了李東陽詩論高出一籌的地方。這種不走極端的圓通評論,符合辯證法的思想。
袁震宇、劉明今的《明代文學批評史》一書,更加具體地分析了李東陽詩文觀念的復雜性。他們認為,李東陽論詩重聲調,對于糾正(臺閣體)以文為詩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過分追求則不免偏頗。詩歌畢竟內容是第一位的,如何能簡單地以是否便于歌吟來定高下呢?因此,李東陽過分以聲論詩是不恰當?shù)摹H欢顤|陽論詩也有一些重視內容的話。如“作詩不可以意循辭,而須以辭達意。”在對詩歌聲調研討的基礎上,李東陽又提出著名的格調說:“詩必有具眼,亦必有具耳。眼主格,耳主聲。聞琴斷知為第幾弦,此具耳也;月下隔窗辨五色線,此具眼也。”李東陽這段話指出,格指詩的體格,聲指詩的聲調,合而稱之為格調。袁震宇、劉明今認為,這種格調說的特點是在理論上從詩與樂的關系出發(fā),以聲調辨析詩體;而在實際批評中又時時從字法、句法著眼。前者空洞,后者具體。使人們獲得一個比較具體的、容易明白的學詩途徑。此外,李東陽論詩反對摹擬,不僅針砭了當時庸濫的詩風,而且更被楊慎所吸取,用來批評前七子之后摹擬剽襲的風氣。袁著最后指出,李東陽文學思想既有復古色彩,又有反復古的傾向,他是舊的痕跡,新的萌芽的混雜體。
東陽巧對
原文
東陽四歲能作大書。景泰時,以神童薦。內侍扶過殿閾,曰:“神童腳短.”應聲曰:“天子門高。”既入謁 , 命書“龍”、“鳳”、“龜”、“麟”十余字。上喜,抱置膝,賜上林珍果及內府寶鏹。時其父拜起,侍丹墀下。帝曰:“子坐父立,禮乎?”應聲曰:“嫂溺叔援,權也。”
譯文
李東陽4歲的時候就能寫大楷,景泰的時候,被當成神童推薦(給皇上)。(因為李東陽矮小)太監(jiān)扶著他走過了皇宮的門檻。皇帝看見了,便說:“神童的腳真短。” 李東陽跟著說:“是皇宮的大門高”,便進入?yún)⒁娀实邸#ɑ实郏┟罾顤|陽寫“龍”、“鳳”、“龜”、“麟”十多個字。皇帝很開心,抱著(李東陽)讓他坐在自己的膝蓋上,賜李東陽上林的珍果和宮內的錢幣,那時李東陽的父親已經(jīng)站起來,在臺階下等候命令。皇帝的侍從把李東陽扶下臺階。皇帝說:“兒子坐著,但父親卻站著,這合乎禮法嗎?”李東陽回答說:“嫂子掉進河里小叔子去拉她,這是權宜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