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云香
“如果您是位男士,畢業之后我給您當老婆;如果您是位女士,我給您做三年免費保姆”
——五邑大學大一女生呂云香
“如果您是位男士,畢業之后我給您當老婆;如果您是位女士,我給您做三年免費保姆。”上周,五邑大學大一女生呂云香在網上發出求助帖并許下如此承諾,迅速在社會上引發議論。近日經過艱難約訪,筆者終于在五邑大學南區飯堂見到了呂云香,一個瘦弱又愛笑的女生。
說起這個求助帖,呂云香承認是自己所發,“我已經沒別的辦法可想了。”
家中已欠20萬元債務
呂云香來自茂名一個普通家庭,3年前,父親患上皮膚病,到處尋醫卻沒有得到根治,加上弟弟從小患乙肝需要不斷地吃藥,呂云香家已經欠下了近20萬元的債務。
去年12月5日,呂云香突然接到弟弟的電話,得知父親被診斷罹患腎癌,且癌細胞已經擴散,屬于晚期。這對呂云香而言是一個晴天霹靂。
目前呂父正采用名為“多吉美”的藥物進行控制治療,治療費用每月高達5萬元。這對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來說無疑是滅頂之災。呂云香說,她從網上了解到,如果服用此種藥物3個月后有效,往后中華慈善總會將免費贈藥。目前呂父已經服用一個多月了,但一貧如洗的家里已經無法承受剩下的一個多月六七萬元的醫藥費用,一旦斷藥即將前功盡棄。萬般無奈之下,呂云香選擇在網上求助。
“我不是賣身,我只是想救父親!”
呂云香在網上發帖后,熱心的同學和朋友紛紛轉載。有市民看到之后質疑:“這不是賣身救父嗎?”呂云香的父親得知此事后更是大發雷霆,打電話把呂云香大罵一頓。
面對種種誤解,呂云香解釋說,“這不是賣身,也不是一時沖動說下的話,這是深思熟慮后作出的決定”,“和為了錢出賣肉體絕不相同”。父親聽到她的解釋之后雖然不贊同,但也松了一口氣。
“父親辛苦供養自己20幾年,若能救父親的性命,自己的幸福又算得了什么呢?”呂云香說,“我家已經家徒四壁,欠人家的錢恐怕再也難還得清。只有我的婚姻是自己能做得了主的。我覺得只有這個諾言我才能兌現,而不是空頭支票。”
父親一直是她的偶像,她將來也想像父親一樣當一名的教師。筆者問,真的有人捐助了,你會兌現諾言嗎?她肯定地點點頭:“會!”
“她是個節儉的人”
江門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科長陳文光說,有市民反映呂云香其中一條新浪微博通過iphone端發出,質疑這是騙局。筆者了解到,呂云香使用的是一款極普通的手機,呂云香也根本不會操作新浪微博。
筆者從她同學處了解到,呂云香是個很簡樸的人。像其他女生一樣,呂云香也喜歡逛街,但每次逛街她都是空手而歸。據她好友稱,和呂云香逛街這么多次,只見過她買一條運動褲用來打籃球。“她是個很節儉的人。”其所在班的班長說,“有一次我打了5塊錢的飯,她說‘這么貴啊’。”
一到周末,呂云香就去做兼職補貼生活費。雖然收入很微薄,但呂云香已經滿足了,她認為能給家里減輕哪怕一分錢負擔也好。“一般是派傳單,因為比較容易找,我也能做得來。想過做家教,但現在沒有經驗,怕誤了人家,想積累一下經驗再做。”呂云香說。
“她是個獨立自強的人”
這個網帖出來后,有市民質疑是不是一場炒作。呂云香所在班的班長說,她是個獨立自強的人,不會拿自己困難炒作。從去年12月得知父親罹患腎癌到她發帖前,只有班長知道她的情況。“如果不是迫于無奈,她是不會告訴大家的。”班長說。
呂云香也說:“我不希望把我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以為自己能扛過去。”后來同學們知道其情況后,紛紛伸出援手。“她是一個想把所有問題都扛在身上的人,她不想麻煩別人。第一次同學給她募捐,她拒絕了,后來經班導師的開導,她才接受別人的幫助。”班長說道。
“為了救我父親,實在無路可走才發帖子求助。給大家帶來麻煩了。”呂云香自感愧疚。
據了解,呂云香的同學都比較理解她,認為她是迫于無奈才做出這樣的決定,也為她救父孝心所感動。學校和班級紛紛組織給呂云香的捐款,五邑大學紅十字會和青年志愿者協會正在籌劃募捐活動,學校也給她提供了勤工儉學的職位。目前,呂云香已經收到來自學校各團體和個人的捐款差不多兩萬元。
■縱深
如何避免下一個“呂云香”困境?
呂云香不是一個個案,足以投射出了我們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和慈善援助等工作的不足之處。如何防止下一位“呂云香”的出現,這是我們每位公民應該思考的問題。
專家 建立社會救助法
江門黨校社會學研究專家李向軍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建立社會救助法,以法律的形式監督政府對突發性困難群體予以救助;二是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政府放手讓社會民間救助組織參與,授予更多的權限,既有效又節約了政府的成本;三是建立社會救助信息服務中心,通過設立這樣的機構,收集求助信息,并及時反饋給政府和民間組織,及時有效地實施救助,避免此類事件再發生。李向軍還認為,這種大病、重病對很多家庭來說都是毀滅性的,所以應該完善針對大病重病的醫療救助制度。
本報法援在線欄目李英姿律師認為,出現此類事件,歸根結底是社會保障體制與社會救助機制不完善。要完善社會保障與社會救助機制,就要在制度上、資金上、管理上、思想認知上等多方面進行改革。這一改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建議加快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的立法進程;以擴大覆蓋面為重點,加快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的資金投入,增收節支;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職工退休待遇等。
市慈善會 將設立網上捐款讓捐助更快捷
據了解,江門市慈善會獲悉此事后,已開始準備救助工作。“如果核實呂云香確實處境困難,我們可以根據章程,通過理事會研究后給予適當的幫助。”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據了解,目前江門慈善會募集的資金主要分為定向資金和非定向資金,其中大部分屬于定向資金,即由捐款人指定援助的項目或對象;而非定向資金數額不大,救助范圍又往往涉及助學、助困、撫恤老人等多個方面。至于困難群眾求助途徑,慈善會的負責人坦言目前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以后我們可能會和媒體合作,讓更多的人能得到及時救助。”據悉,江門市慈善會已經開始規劃接受網上捐款,捐助人可通過網絡查到資金的流向,屆時,捐款將變得更方便快捷、公開透明。
如此承諾該不該?
“如果您是位男士,我給您當老婆;如果您是位女士,我給您當3年保姆。”呂云香在網帖上許下承諾,是引起各方議論的主要原因。筆者也展開了走訪。
贊成方
李伯:這種行為可以理解,一個女孩子想到這些,可能真是走投無路了。
關先生:呂云香這份孝心真的讓人感動。這需要十分大的勇氣,但是為了救父親,她無奈選擇這樣做。
譚女士:我相信,她是下了狠心才作出這個艱難決定的。每個人都只有一個父親,如果在有生之年沒有盡孝將會是終生的遺憾,相信每一個人都不愿意做這方面的遺憾人。
反對方
劉先生:我不同意呂云香的做法。首先她的家人肯定不贊同她的做法,其次,幫她的人大多不會想要她報答,她這種說法只會給想幫她的人帶來無形的壓力,讓幫她的人容易惹閑話。
高女士:雖然她的處境很困難,但作為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學生,她應該尋求社會其他途徑例如慈善組織、政府部門的幫助,而不應該采用這么封建的做法。
何女士:尋求幫助的方式有很多種,回報恩人的方式也有很多種。真正熱心的人不會要求回報,如果有人真的為了娶你才幫你,那真的要三思了。
婚姻承諾不能構成合同關系
呂云香帖子的承諾,是否與施助者形成了合同關系?法律是否保護施助者要呂云香兌現承諾的要求?筆者征詢了本報法援在線法律專家李英姿律師。
李英姿認為,呂云香的承諾不能構成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具有人身關系屬性的,不適用合同法。因此,呂云香的承諾,不構成合同關系。
根據《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為救父承諾而成的婚姻,實際上是女方基于無力為父治病的壓力而勉強為之,即使雙方結婚,亦可看作女方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迫不得已而接受的婚姻,明顯違反其真實意愿,違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則。另一方面,《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關于當三年保姆的承諾,屬于提供勞務的承諾,但實際上并不能構成勞務合同關系。呂云香所謂的“當三年保姆”,并無明確的起止期限,亦無明確的服務內容,也沒有明確的權利義務約定,因此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構成勞務合同關系。而且,此種情況下的承諾,違背了自愿平等的原則,因此不受法律保護。
如前所述,呂云香的承諾不受法律約束,因此是無效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