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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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均(1038-1115年)字彥衡,宋邵武人,熙寧年間進士,與葉祖洽同榜。應試時,呂大臨、蘇軾都評定第一名,因文中有議新法,被主考呂惠卿改為第二,而把葉祖洽列為第一。初授承務郎大理評事,朝中一些大臣認為他“經學通明”推薦他,被授以國子監直講,后升監察御史里行,以論蔡確用刑獄峻刻,為確所嫉恨,降為光澤知縣。在任中,禁淫巫,刨義、社倉,政績卓著。元佑元年,上官均再任監察御史,當時有人用詩賦考試士子,罷黜經義。上官均力爭仍以經義為主。并力主裁減冗官,廣開言路,反對青苗法,時論評為敢言。時西夏進逼蘭州,建議朝廷治兵積糧,力圖固守,既保蘭州又固熙河防守。累官侍御史,大理寺少卿、右文殿修撰、集英殿修撰、給事中、朝議大夫,進爵歷陽縣開國男。上官均任朝廷諫官時,先后參罷首輔大吏蔡確、張璪、蘇轍、李清臣等。政和中以龍圖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八歲。著有《曲禮講義》二卷、《奏議》十卷、《廣陵文集》五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