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案
顧雛軍案
顧雛軍案件是新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經濟事件之一,至今仍存在著許多問題尚未解決。2008年,顧雛軍因犯有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80萬元。但吳敬璉等專家學者認為,顧雛軍案應該重審,以此重新誰來民營企業的信心。
在近期召開的顧雛軍事件與民營經濟發展座談會上,包括袁緒程、胡德平、陳有西、周放生、張文魁、張劍荊、保育鈞、趙曉、任玉嶺、張曙光等學界數十位專家學者出席了座談會,對顧雛軍案和如何保護民營資本的合法權益發表了看法。各位專家均表示該案件應該重審,而我國經濟學家吳敬璉亦表示重申該案有利于梳理民營企業信心。
對于過去十年中出現的國進民退和民營企業家在參與國企改制中被判刑等問題,包括最為典型的“顧雛軍案”,吳敬璉認為應該重新審視,以重樹民營企業家信心。
“你讓民營企業來入股,這些問題的是非功過如何不能弄清楚,怎么可能讓大家重樹信心呢?”吳敬璉表示。
始于2005年7月,終于2008年1月的顧雛軍案件,是新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經濟事件之一。該案的意義不僅僅限于案件涉及主體的本身,同時也被認為是“國進民退”開始的標志。
顧雛軍事件后,相繼發生了陜西私人油田國有化,山西煤礦重組事件,也相繼出現龔家龍、蘭世立、李純、曾成杰等有爭議的民營企業家司法案件。
顧雛軍簡介
顧雛軍是格林柯爾系的創始人,旗下控制科龍電器等五家上市公司,善玩各種左手倒右手的資本游戲。2005年1月登上了第二屆“胡潤資本控制50強”的榜首。2005年9月顧雛軍正式被捕,2008年因虛假注冊、挪用資金等罪一審獲判有期徒刑十年。